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于2017年1月20日进行了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WZ2016ZB-XBDX-176/177/178
三、采购人名称:西北大学
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联系方式:029-8830297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405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自 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
序号 |
包号 |
主要内容 |
采购预算 |
1 |
第一包 |
恒温恒湿箱 |
30.25万元 |
2 |
第二包 |
全自动酸逆流清洗器 |
18.5万元 |
3 |
第三包 |
耐折度仪等 |
64.85万元 |
4 |
第四包 |
热重同步差热分析仪 |
38万元 |
5 |
第五包 |
电子天平等 |
18.54万元 |
6 |
第六包 |
固体/浆液密度仪等 |
52.47万元 |
7 |
第七包 |
电子显微显示系统等 |
75.177万元 |
8 |
第八包 |
投影仪及演示台等 |
36.1万元 |
9 |
第九包 |
动物骨骼标本柜等 |
55.6万元 |
10 |
第十包 |
精密电子天秤等 |
39.18万元 |
11 |
第十一包 |
离子色谱仪 |
51万元 |
12 |
第十二包 |
便携X射线荧光能谱仪 |
40万元 |
13 |
第十三包 |
激光粒度分析仪 |
16.5万元 |
14 |
第十四包 |
便携式分光色差仪 |
19.8万元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六、中标信息:
第一包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故废标。
第二包
成交单位:陕西锋?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美元壹万捌仟元整($1.80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东侧新一代国际公寓1幢1单元11304室
联 系 人:李录强
联系电话:13519195766
第三包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故废标。
第四包
中标单位:西安鼎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美元伍万壹仟贰佰元整($5.12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摩卡第7幢1单元19层11903号
联 系 人:刘存良
联系电话:029-82211356
第五包
中标单位:西安赛维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进口设备美元壹万壹仟肆佰元整($1.14万元)
国产设备人民币捌万捌仟壹佰元整($8.81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人民南巷6号302室
联 系 人:赵建刚
联系电话:029-81581556
第六包
中标单位:西安金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36.96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纺科路东段159号
联 系 人:和军
联系电话:029-83538053
第七包
中标单位:陕西锋?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进口设备美元叁万捌仟陆佰元整($3.86万元)
国产设备人民币叁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33.12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东侧新一代国际公寓1幢1单元11304室
联 系 人:李录强
联系电话:13519195766
第八包
中标单位:西安环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元整(¥32.30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北段8号万达广场4号楼22层
联 系 人:潘森
联系电话:029-85511011
第九包
中标单位:陕西秭汇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53.00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兴盛园小区5幢3单元10层31002号房
联 系 人:于杰
联系电话:029-86591281
第十包
成交单位:西安赛维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进口设备美元叁万柒仟贰佰元整($3.72万元)
国产设备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10.8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人民南巷6号302室
联 系 人:赵建刚
联系电话:029-81581556
第十一包
成交单位:西安希达文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美元陆万捌仟捌佰元整($6.88万元)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南段9号橄榄国际13013室
联 系 人:段书恒
联系电话:029-82463981
第十三包:
无有效响应供应商,故废标。
第十四包:
该包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故流标。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高海、于燕、金水铭、金涛、严小琴(第一、三、四、五包采购方授权专家)、杨璐(第二包采购方授权专家)、孙丽娟(第六包采购方授权专家)、豆海锋(第七、八、九包采购方授权专家)、李悦(第十包采购方授权专家)、惠任(第十一、十三包采购方授权专家)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董菊莉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319689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