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1202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女士0893-783536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592198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G560线泽当城区过境段公路防洪影响评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12020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560线泽当城区过境段公路防洪影响评价(项目名称)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藏交发〔2024〕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G560线泽当城区过境段公路防洪影响评价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建设规模:二级公路新改建,路线全长14.881km,设置桥梁4348m/14座、隧道4485m/4座,其中特长隧道3310m,具体建设规模最终以批复为准,具体里程以实际勘察测量为准。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批复为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本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调查收集委托项目涉及的水文气象、河道等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委托项目所在河段的设计洪水,利用已有或调查的历史河道资料对评价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河势演变分析,分析计算委托项目建设对河道防洪安全的影响,根据防洪评价分析及计算结果,进行防洪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和补救措施。完成委托项目的防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分析报告以及全过程水利、水工专业咨询服务、防治补救措施建议或方案,相关报告通过地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批复等。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指标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财务要求见附录一至附录五,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1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 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格桑路36号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893-783536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5幢二层A214室联系人:张工电话:15592198269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 0891-6911122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完成过3项公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业绩(以专项批复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专项批复证明(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专项批复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4、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提供承诺书)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注: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文或水资源或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包含医疗、工伤、养老),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3 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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