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义乌市政务云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义乌市政务云设备维保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202300023-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2023年义乌市政务云设备维保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次拟采购现有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品牌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产品数量 |
1 |
H3C |
堡垒机 |
SecPath A2200-G |
2 |
2 |
核心交换机 |
S12508F-AF |
2 |
|
3 |
南北向防火墙 |
SecPath M900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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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北向防火墙 |
M9006特征库授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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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VPN |
SecPath F5000-M |
2 |
|
6 |
核心交换机 |
S12504X-AF |
2 |
|
7 |
交换机 |
S6800-54QF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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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换机 |
S6800-4C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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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交换机 |
S69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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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换机 |
S5528F-EI-D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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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换机 |
5552S-EI-D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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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交换机 |
S5130S-52S-EI |
3 |
|
13 |
服务器 |
UIS-Cell 3010 G3 |
28 |
|
14 |
绿盟 |
WAF |
WAFNX5-P2000A (含配套软件) |
2 |
15 |
宏杉 |
主存储 |
MS5520 |
2 |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619469.03】元(不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家,中选份额100%。
备注:(1)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2)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619469.03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注: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括首页、采购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体现签订时间的则不纳入评审。提供的形式至少为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单项合同(如业绩案例有金额要求,若单项合同中未能体现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对应的发票)。
b: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结算证明文件(可为业主出具的结算书或订单,或结算发票复印件。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3)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7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9点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
邮 编:322000
联 系 人:陈工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楼婷、张珺斓
电 话:18857983512、15005899648
电子邮件:9711912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账 号:1202022109006513889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97119122@qq.com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