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工程概况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7个项目的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大亚朗以西片区次干道和支路网道路道路总长 13192 米,次干道红线宽度 36 米,长度 4861 米;支路红线宽度 20 米,长度8331米;亚朗东一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道路总长 4350 米,红线宽 60 米;亚朗东二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道路总长4470 米,红线宽 60 米;经七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道路总长 4407 米,红线宽 36米;学府大道东延道路总长3139米,红线宽46米;时代大道东延及桥梁道路总长 3608米,红线宽 60 米,跨大亚朗水库大桥长 380 米,宽 62 米;道路、管网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

二、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电话号码:15763735888

 箱:657180089@qq.com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学府大道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交货地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承盘短管

300

新疆喀什

13


2

插盘短管

300

新疆喀什

13


3

多孔砖


新疆喀什

52420


4

球墨铸铁管

Ф400

新疆喀什

m

630


5

铸铁三通

300*80

新疆喀什

3


6

蝶阀

φ110

新疆喀什

13


7

pe水管

63*1.6

新疆喀什

300


8

外墙砖

126*13

新疆喀什

平方

131.04


9

自动冲洗水箱


新疆喀什

4


10

树脂井盖

700×700×40mm

新疆喀什

140


11

46#液压油


新疆喀什

10


12

扎丝

350

新疆喀什

20


13

钉锤


新疆喀什

5


14

排泥阀

dn65

新疆喀什

10


15

盖土网


新疆喀什

平方

5000


16

水泥砖


新疆喀什

83700


17

手提锯


新疆喀什

2


18

螺丝

24*100

新疆喀什

1005


19

螺丝

24*80

新疆喀什

1000


20

井盖

1000*D400

新疆喀什

4


21

电钻


新疆喀什

3


22

pe水管

160*1.25

新疆喀什

81


23

pe水管

250*1.25

新疆喀什

1152


24

pe弯头

63*90

新疆喀什

20


25

护栏

4.47*1.8

新疆喀什

20


26

大门

5.92*2.5

新疆喀什

平方

14.88


27

混合阀带花洒


新疆喀什

10


28

水龙头

φ15

新疆喀什

8


29

安全帽


新疆喀什

230


30

自喷漆


新疆喀什

7


31

吊带

5t

新疆喀什

1


32

路缘石

30*12*100

新疆喀什

6803


33

路缘石

15*35*100

新疆喀什

3200


2)技术规格书:

规范标准:

须符合甲方施工技术要求和国家与行业规范相关规定。

验收要求:

计件计算,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喀什市政道路项目施工现场

交货日期:以现场实际通知日为准

五、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加工费、费、包装费、指导安装费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或是浮动价,若是采用浮动价约定基准价、比较价、固定差额及查询网站。

3)结算周期:所有材料进场并验收合格后

七、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 E 信通、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支付

2)货款结算及付款:数量结算完毕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一定期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甲方将根据资金及工程款计价款到付情况,180天后,15日内支付当批货款的50%,以后均为当月支付上月当批货款60%,35%货款按业主拨付工程款情况支付,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供货结束六个月内支付清款项(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据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