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雅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子项目(基层网底兜牢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金额
11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x-zljy-xj-0103号
预算金额1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全海燕153099728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沙雅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子项目(基层网底兜牢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YX-ZLJY-XJ-0103号  

    项目名称: 沙雅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子项目(基层网底兜牢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160000 

    最高限价(元):11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雅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子项目(基层网底兜牢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多普勒彩超仪、电解质机等医疗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沙雅县育才路9号

联系方式:0997-8322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栏杆区复兴大道四号奥宇博士小镇三楼 

联系方式:15309972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海燕

电 话:15309972858






附件信息:

  • 询价采购文件.pdf

    39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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