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7224021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经理158897766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722402112项目名称沙井街道和一社区蚝四西部工业区B7、9A号宿舍物业
起始日期2024年08月09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8月22日 00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蚝四西部工业区
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部工业区B7号宿舍
面积/数量1、房产建筑物:4388.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276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8年免租期3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招租底价25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从合同签订后的第四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 10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宿舍
履约条件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规定及生产安全规定,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赔偿出租方损失。
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物业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环评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
6、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7、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8、承租方自行承担报价风险,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租金进行减免。
9、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须获得审批。
其他补充说明1、承租人承租本物业,不得改变物业用途或发生实际经营行为与招租公告不一致等行为。
2、本物业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3、承租人不能转租或分租物业,如发现承租人转租或分租物业,出租方将终止本项目物业租赁,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必须对宿舍按每平方米不低于1000元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并向出租方提供具体的升级改造方案审核通过,按施工进度退还升级改造保证金。
一、提升宿舍形象改造内容:
(1)每栋宿舍楼加装电梯;
(2)每栋宿舍外墙进行翻新粉刷并做好防水;
(3)每栋宿舍天面进行防水处理;
(4)每栋宿舍的公共区域进行翻新处理;
(5)每栋宿舍房间的卫生间和阳台做好防水处理;
(6)第栋宿舍房间的水电路进行重新铺排,房间内墙面瓷砖需重新更换;
(7)每栋宿舍房间的大门、卫生间门、阳台门重新更换。
5、两栋宿舍内有部分原承租方合同未到期,中标者负责将未到期合同执行到期或自行清退租户。
6、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本物业、改变物业用途或发生实际经营行为与招租方案不一致等违约行为,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人违反上述关于转租或分租的约定,出租方可不予退还合同约定的租赁保证金,有权责令恢复原状并解除合同,并重新招租。因违约行为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8、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宝安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本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本物业。
9、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10、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11、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13、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可复印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1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5、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加建或者进行任何违建。
16、本次出租物业在租赁期内如因政府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拆迁需要搬迁的改造拆迁时,物业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但出租方应提前通知,承租方应按合同规定结清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并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工作并于接到书面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物业的清退工作。出租方无须对出租物业的装修投入或其他损失作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与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相关的全部权益,均由出租方享有,与承租方无关。如逾期未搬离的,出租方可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36100元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次交易失败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5时00分00秒评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5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0时00分00秒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意向方是企业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意向方是个人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意向方是企业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意向方是个人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自拟)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谢经理;曾经理联系方式15889776623;27758313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沙井蚝四股份合作公司

交易保证金

金额1,00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0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 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 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4. 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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