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9Z213)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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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新安江街口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1批 |
名称:黄山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红星路35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59-2183516 |
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 2 号(徽建控股集团 7 楼-1) 项目负责人:章工 联系方式:0559-2180990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6000元 |
名称:安徽维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1505室 |
766000元 |
名称:总氮分析仪 品牌:中兴仪器 规格型号:C310 数量:1台 单价:115000元 |
潘 宾 程国静 胡祥健 柯仲成 郑 洁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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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要求 |
1、新安江街口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升级改造采购,包括水质自动监测分析仪器(氨氮、总磷、总氮、叶绿素a、藻密度仪)、系统集成改造、采配水系统改造、自动质控单元、自动留样单元、控制单元、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其他辅助单元、文化建设等。 2、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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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业绩 |
1、合同名称: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第12包) 2、合同名称:广西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3、合同名称:江西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部采购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项目第三次 4、合同名称:黄山市已建国控地表水监测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功能升级采购项目 5、合同名称:滨州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及运营采购 A02 包 6、合同名称:亳州市六座集装箱式水质自动站采购仪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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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2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2月13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7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 2 号(徽建控股集团 7 楼-1) ,联系电话:0559-2180990。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2351788)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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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