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审计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1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237367
(三)预算金额:144,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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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现场审计4-5人。配备1名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任组长,3-4名业务骨干(人数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 服务结束时间:审计服务完成 审计对象数量:全市11个区 审计范围:在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建中心”)的委托下,对全市11个区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审计。涉及以前年度的事项,必要时可视情延伸。 审计年限:全市11个区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审计。涉及以前年度的事项,必要时可视情延伸。 | 1.审计范围:在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建中心”)的委托下,对全市11个区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审计。涉及以前年度的事项,必要时可视情延伸。 2.审计目标:通过强化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监督各区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具体经办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各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和指导,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广州市职业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健康发展。 3.审计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情况,包括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等。二是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2021年以来各级审计检查、巡视巡察、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四是骗取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情况,如是否存在培训机构虚假培训骗取补贴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低效无效培训的情形;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范围发放培训补贴资金;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形等。五是各区补贴使用管理部门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定期对账、补贴资金审批流程、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账号权限管理等制度及措施的优化完善情况。六是各区开展日常或专项补贴检查、补贴政策宣传、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政策培训学习、警示教育等情况。 4.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检查阶段(2024年8-11月),可通过检查资料、比对数据、实地检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上述审计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第二阶段为中期验收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月),根据审计内容整理工作底稿、工作记录,形成阶段性的审计检查报告、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第三阶段为定期抽查阶段(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根据前期审计检查报告指出的情况和各培训补贴项目,每月开展一次抽查,加强对各区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整理归档工作底稿、工作记录,完成最终的审计检查报告、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5.审计质量要求:审计服务期内,按照合同要求高质量开展审计检查,并提出审计专家建议。审计服务期内,如出现应由供应商发现未发现、并被各级审计部门指出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问题,将视情在最终验收时,扣除相应尾款金额,每个问题扣除比例为总金额的5‰,最高扣除比例不高于总金额的2%。 6.人员安排:现场审计4-5人。配备1名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任组长,3-4名业务骨干(人数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服务时间:2024年8月至审计服务完成。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市职建中心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后,市职建中心在收齐阶段性审计检查报告、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完成阶段性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市职建中心在收齐最终的审计检查报告、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完成终验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剩余的20%合同金额扣减前述第5条所述的应扣金额后的余额。 9.保密要求:在本项目期内或项目终止后,未征得市职建中心同意,供应商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资料。供应商派出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在履行本项目的过程中以任何形式知悉的市职建中心的信息,未经市职建中心同意,供应商派出人员不得将档案资料以任何方式带出整理场地;供应商须承担因其派出人员行为造成的公司信息及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的一切法律责任。 | 1 | 144,000 | 项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8-01 16:11:37 ~ 2024-08-06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8-07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广州市2023-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审计服务
合同份数:6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宝仪 83337954
采购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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