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gsf(zb)-202318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建军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6
公告正文


公告:吉林省延吉河(烟集河)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 GSF(ZB) -2023182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延吉河(烟集河)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933.15万元,招标人为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槽塑型、主槽生态护坡、主槽清淤、堤顶路铺设、堤坡生态化提升改造、堰坝改造与修复。宜



居水环境方面:滩地生态化改造。健康水生态方面:多样化生境构建。提升.管护能力方面:设置管护



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智慧监管。助力区域发展方面:便民利民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延吉河(烟集河)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延吉河(烟集河)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



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或设计经验,且



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



议书需明确牵头人及其成员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单位在职员



工)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单位提供)。提供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投标人以非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水利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



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



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4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提供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中任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



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6日00时00分到2023年08月22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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