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门牌坊商铺招标公告[招租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前言】 1.本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以银行转账方式(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到化龙镇农村集体u201c三资u201d交易专用账户。化龙镇农村集体u201c三资u201d交易专用账户资料如下:①户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②开户银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化龙支行,③账号:00561654000000542 ,④款项来源: 山门村山门牌坊商铺001项目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本人的账户转账(亲属的都不可),不接受支付宝、微信、现金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以单笔对应金额转账为准,不得多个项目合计一笔转账。 5.进行投标前,投标人需先把手机放入隔离柜,自行保管钥匙,投标完后自行取回。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 2023-12-07日10:00时对山门牌坊商铺(交易内容) 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交易面积 | 面积单位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
山门牌坊商铺 | 011375000013-wy0020 | 001 | 140.00 平方米 | 平方米 | 山门牌坊口(山门大道) | 店铺 | |
价资质要求: 租赁年限:9年。 交易底价:21.00 元/平方米·月(含税)。 备注(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1、合同项下的标的物此前在村集体民主程序表决中规定了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因集体资产招投标需要一些列手续、经过一定时间,因此订立的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暂按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在订立合同后,村集体可就起租时间进行民主表决,最终的起租时间应以民主表决结果为准。投标者对此应予知悉,自愿参与投标的视为同意接受上述条款的限制。2、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开始时间。3、竞投时每举牌一次在上一次价格基础上增加 1元/方.4、中标者应在中标后5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交付赞助费1万元,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收到该赞助费后才与中标者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如中标者未在限期内如数交付该赞助款的,则视为中标者弃标,投标交易保证金归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有权重新投标。 递增情况:每三年递增10%。)。 二、竞投约定 1、竞投人必须以本人名义缴纳保证金,在银行转账单据上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并确保竞投期间转账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 2、凡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投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金。 3、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4、现场明标竞价,采取举牌形式,价高者得。 5、在投标过程中,遇到只有一个单位(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投标有效,视为该单位(竞投人)以底价中标,竞投时间过后弃权或不签订合同的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若2人或以上参与投,价高者得。若无人竞投,则续期发布/另行组织。 6、中标者不得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投标本人签订合同。 7、竞得人必须于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 8、竞投人到场竞投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交易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对于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村集体在中标后签署化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保证金处理委托确认书,委托处理该项目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专户转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果交易保证金大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多出部分无息原路退还。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 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报名时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机构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 |||||||
四、本次项目采用方式竞投,按照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竞价不低于21.00 元/平方米·月(含税) 。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投标单位可于2023-12-04至2023-12-05,上午9:30时至下午16: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山门村委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于2023-12-04至2023-12-05,上午9:30时至下午16: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盖章)到龙祥路2号农业办公室报名。 | |||||||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3-12-05日16: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并到龙祥路2号农业办公室确认竞投资格。 交易保证金金额: 50000.00 元。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龙支行 。 银行户名: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 银行账号: 00561654000000542 。 | |||||||
七、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3-12-07日10: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龙祥路2号农业办公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存款凭证原件;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八、受让人、承租(包)人要求: 凡欠租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占用村集体土地或鱼塘,违反现有承包村土地或鱼塘条款的承包户,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要求的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 |||||||
九、其他说明: (一)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和《交易合同》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接受本项目出租方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出租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河涌管理蓝线范围以河涌确界定桩范围,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垦种植、搭建建(构)筑物堆放物料等行为,河涌管理范围面积可进行发包,但禁止存在以上行为,确保河岸畅通,保留巡河通道。 (五)对因水利及河涌建设、清淤等工作,无条件提供作业面。 (六)如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拆,不予补偿。 (七)合同约定的租金为税后租金,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 (八)本次招租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1、合同项下的标的物此前在村集体民主程序表决中规定了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因集体资产招投标需要一些列手续、经过一定时间,因此订立的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暂按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在订立合同后,村集体可就起租时间进行民主表决,最终的起租时间应以民主表决结果为准。投标者对此应予知悉,自愿参与投标的视为同意接受上述条款的限制。2、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开始时间。3、竞投时每举牌一次在上一次价格基础上增加 1元/方.4、中标者应在中标后5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交付赞助费1万元,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收到该赞助费后才与中标者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如中标者未在限期内如数交付该赞助款的,则视为中标者弃标,投标交易保证金归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有权重新投标。4、递增情况:每三年递增10%。 | |||||||
十、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具体时间)2023-12-05日17:30时前报名登记。 | |||||||
十一、本次项目交易 番禺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u201c三资u201d交易监管中心与联社交易站 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 |||||||
十二、投诉联系方式 | |||||||
投诉地址: | 山门村委 | ||||||
投诉联系人: | 李金汝 | 投诉电话: | 34751460 |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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