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装备状态信息感知与边缘信息处理系统开发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统一信息编码:HHJDGG20200521019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动力与传动,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装备状态信息感知与边缘信息处理系统开发;
项目最高投标限额:20万元。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情况
1.为配合某科研任务的开展,需开发装备状态信息感知与边缘信息处理系统1套,构建装备的物联网感知层,实现各类状态信息的实时感知、采集和存储,根据不同信号特点,构建人工智能处理模型,并基于边缘计算技术实现特征指标的提取、压缩、降维、传输,最终实现装备状态的实时监测评估与预警。
(二)企业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注册资金300万(含)以上生产型企业或科研院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最近一年内半年的纳税记录。
7.最近一年内半年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记录。
8.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9日,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疫情期间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需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保密资质证明。
供应商须将以上报名材料快递寄送。
快递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97号
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311-87992182;若材料含涉密信息,电话详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311-8799218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动力与传动,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装备状态信息感知与边缘信息处理系统开发;
项目最高投标限额:20万元。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情况
1.为配合某科研任务的开展,需开发装备状态信息感知与边缘信息处理系统1套,构建装备的物联网感知层,实现各类状态信息的实时感知、采集和存储,根据不同信号特点,构建人工智能处理模型,并基于边缘计算技术实现特征指标的提取、压缩、降维、传输,最终实现装备状态的实时监测评估与预警。
(二)企业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注册资金300万(含)以上生产型企业或科研院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最近一年内半年的纳税记录。
7.最近一年内半年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记录。
8.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9日,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疫情期间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需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保密资质证明。
供应商须将以上报名材料快递寄送。
快递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97号
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311-87992182;若材料含涉密信息,电话详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311-8799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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