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学校各项活动灯光音响租赁服务采购
金额
9.8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尚卓电子有限公司9.86万元
中标联系人罗丽辉18559990655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州尚卓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XZB[TP]2022002-1的2022年学校各项活动灯光音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参考投标文件。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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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0499 其他租赁服务 其他租赁服务 租赁灯光音响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舞台效果所需的灯光、音响、LED、背景喷绘、桁架等。其余详见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 提供专业的音响、灯光、视频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维护,每次彩排时间必须提供3个以上技术人 员,保证演出顺利进行。舞台搭建应在彩排时间前2天完成,相关服务人员应保证随叫随到,配合学校彩排。其余详见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 1(批) 所需租凭设备必须符合参数要求。其余详见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 9865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捌仟陆佰伍拾元整(¥986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连头一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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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所有的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100%合同价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10、违约责任

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详见投标文件及其标书规定 。

甲方: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福州尚卓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连头1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连江中路318号3号楼1层B区
单位负责人: 杨松 单位负责人: 罗丽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059106987 联系方法: 185599906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 账号: 156748535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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