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货物搬运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11-27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将于近日对医院货物搬运服务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院内遴选。请各潜在响应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货物搬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3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本项目为单价谈判项目,货物搬运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额:80000.00元/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全日入城通行证。
(三)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提供2021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车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谈判(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九)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类似的货物搬运服务业绩的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要求
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应安排车辆、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到达运输地址,规范、安全地进行搬运、装卸、运输。供应商工作人员进入采购人指定场所作业时,需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遵守采购人场所各项规定。供应商所开展的各项工作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如因此给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运车辆,包括当不限于:(1)货箱尺寸不小于4.2米(长)×1.9米(宽)×2米(高)、实际载重不小于3吨/12立方米的货车,每车配置装卸人员不少于3人(可含驾驶员);(2)适当吨位的叉车及装卸人员;(3)适当吨位的吊车及装卸人员。供应商应具备运输抗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车况良好,并购买与车辆运输经营相关保险。
3.服务方式包括车次(含人工)和人工两种,不论楼层高低和房屋是否有电梯,服务价格保持不变。
4.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完成搬运所需的辅助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板车、小推车、托盘、钢板、方木、绳子等;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搬运工作需要,及时、足量提供实用的包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签纸、纸箱、储物箱、扎带、胶带、海绵、防震泡沫等。
5.货物的拆装、搬运及装卸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采取保护措施保证货物在拆装、装卸及搬运、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经核实由供应商造成货物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维修,无法维修的应按原价赔偿。运输完成时必须当次完善货物移交手续,不得拖延。
6.采购人有紧急搬运货物需求时,供应商的搬运车辆及人员必须在采购人发出紧急搬运通知的1小时内做好准备并抵达搬运现场,按要求提供搬运服务。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0871-63198648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17:00,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五、院内竞争性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提供谈判响应文件
A.供应商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C.上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九项资料。
D.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须全部满足上文“三、服务要求”中的六项要求,可提供其他增值服务。
E.《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货物搬运服务项目报价表》(见附件,下载填写),一次报价表须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二次报价表须单独装订,各供应商可提前打印携带至谈判现场,在二次报价环节递交。
请各供应商按要求将上述A-E项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密封后预备不少于3份带到院内竞争性谈判现场。
(二)院内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谈判方法和程序
(一)谈判方法
本次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最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谈判程序
1.实质性要求评审
谈判小组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要求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谈判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评审,不再参与谈判。当通过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评审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谈判、比较与评价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要求评审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
(2)通过实质性要求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在谈判进入第二次报价环节时,各供应商应递交二次报价表(该表无须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各供应商可提前打印、填写、盖章后携带至谈判现场)。
(3)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响应文件等,按“谈判程序和方法”中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经谈判小组评审,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予推荐成交。
七、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纪检监察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若对推荐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谈判会议结束三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71-63191348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货物搬运服务项目报价表.xlsx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7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将于近日对医院货物搬运服务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院内遴选。请各潜在响应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货物搬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3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本项目为单价谈判项目,货物搬运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额:80000.00元/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全日入城通行证。
(三)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提供2021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车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谈判(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九)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类似的货物搬运服务业绩的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要求
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供应商应安排车辆、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到达运输地址,规范、安全地进行搬运、装卸、运输。供应商工作人员进入采购人指定场所作业时,需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遵守采购人场所各项规定。供应商所开展的各项工作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如因此给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运车辆,包括当不限于:(1)货箱尺寸不小于4.2米(长)×1.9米(宽)×2米(高)、实际载重不小于3吨/12立方米的货车,每车配置装卸人员不少于3人(可含驾驶员);(2)适当吨位的叉车及装卸人员;(3)适当吨位的吊车及装卸人员。供应商应具备运输抗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车况良好,并购买与车辆运输经营相关保险。
3.服务方式包括车次(含人工)和人工两种,不论楼层高低和房屋是否有电梯,服务价格保持不变。
4.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完成搬运所需的辅助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板车、小推车、托盘、钢板、方木、绳子等;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搬运工作需要,及时、足量提供实用的包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签纸、纸箱、储物箱、扎带、胶带、海绵、防震泡沫等。
5.货物的拆装、搬运及装卸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采取保护措施保证货物在拆装、装卸及搬运、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经核实由供应商造成货物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维修,无法维修的应按原价赔偿。运输完成时必须当次完善货物移交手续,不得拖延。
6.采购人有紧急搬运货物需求时,供应商的搬运车辆及人员必须在采购人发出紧急搬运通知的1小时内做好准备并抵达搬运现场,按要求提供搬运服务。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0871-63198648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17:00,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五、院内竞争性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提供谈判响应文件
A.供应商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C.上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九项资料。
D.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须全部满足上文“三、服务要求”中的六项要求,可提供其他增值服务。
E.《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货物搬运服务项目报价表》(见附件,下载填写),一次报价表须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二次报价表须单独装订,各供应商可提前打印携带至谈判现场,在二次报价环节递交。
请各供应商按要求将上述A-E项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密封后预备不少于3份带到院内竞争性谈判现场。
(二)院内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谈判方法和程序
(一)谈判方法
本次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最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谈判程序
1.实质性要求评审
谈判小组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要求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谈判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评审,不再参与谈判。当通过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评审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谈判、比较与评价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要求评审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
(2)通过实质性要求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在谈判进入第二次报价环节时,各供应商应递交二次报价表(该表无须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各供应商可提前打印、填写、盖章后携带至谈判现场)。
(3)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响应文件等,按“谈判程序和方法”中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经谈判小组评审,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予推荐成交。
七、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纪检监察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若对推荐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谈判会议结束三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71-63191348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货物搬运服务项目报价表.xlsx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