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了推进杭州渣土码头国有自营工作,优化渣土中转消纳运营生态,统筹渣土码头船运及消纳资源,杭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码头公司委托杭州城发码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人,对码头公司下属码头(下沙港9号泊位、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余杭栅庄桥码头、临平合正码头、临平强力墙体码头)的船运及消纳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
杭州城发码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2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经营(2024)002
2、项目名称: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2次)
3、项目地点: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属码头(下沙港9号泊位、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余杭栅庄桥码头、临平合正码头、临平强力墙体码头)。
4、各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参考价格分别为:临平合正、强力墙体码头28.00元/吨(含税价);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28.14元/吨(含税价)、栅桩桥码头28.45元/吨(含税价);钱塘下沙港码头28.50元/吨(含税价)。根据市场行情,各码头经营管理方在入围有效期内可按照以上参考价上下浮动3%范围内设置最高限价。
特殊土质或政府相关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由各码头经营管理方另行约定。
5、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内容及范围:
(1)采购主要内容:①渣土船舶运输服务;②渣土末端消纳场地运营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供应商完成获取渣土末端消纳场地、渣土船舶水路运输及船舶组织、渣土消纳场地上岸码头中转装卸以及短驳运输至消纳场地、消纳场地的渣土处置消纳、渣土中转处置消纳的数智监控及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机械、设施、设备、措施等。供应商需承担渣土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风险和涉及的风险费、措施费、保险费等费用。
(2)本次采购服务码头为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属码头(下沙港9号泊位,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余杭栅庄桥码头,临平合正码头、临平强力墙体码头),预计渣土消纳量约1000万吨,具体消纳量以各码头实际运营为准。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制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其载明的经营范围至少包括长江中下游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具有符合码头规模要求的渣土外运船舶,船舶必须安装码头经营管理方指定的“船运卫士”数智监控系统设备端(可以实时监控船舶航行轨迹)(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码头经营管理方在相应码头属地区城管部门办理消纳登记证明实际可用的消纳场地及其申报文件包括:
①消纳场地所在地有关部门或属地政府的消纳场地相关工程项目的立项备案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等文件;
②取得消纳容量的相关协议书;
③消纳场地的土方接收证明文件(说明:土方接收证明文件必须明确接受码头为 下沙港9号泊位,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余杭栅庄桥码头,临平合正码头、临平强力墙体码头 ,以上五个码头缺一不可,否则,该供应商提供的消纳场地土方接收证明文件视为无效。如在成交协议签订后涉及码头名称变更,供应商应配合,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5日内完成。下同),文件中需有镇(或街道)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盖章。
④供应商提供的消纳场地必须确保不得与其他供应商提供的消纳场地相同(不同标段或同等意思表述的除外),否则,提供该消纳场地的供应商均取消响应资格;
⑤供应商提供的消纳场地不得超过3个,消纳总容量不得低于30万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制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公章上须具有公章编码,否则视为无效公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7、采购文件的获取:
(1)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时间2024年2月7日 17:00前(以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使用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材料(电子邮箱名请注明:供应商名称+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2次)),完成网上递交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流程,邮箱:469388328@qq.com。
(2)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2024年2月2日起至2024年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 2:0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委托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制件加盖公章);③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④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⑤登记表(供应商可自行至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采购人拒绝接受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51号5楼公交集采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或公示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区发布。
10、重要说明:
(1)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 17:00),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家的,本项目宣布采购失败。
(2)入围供应商的资格有效期: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城发码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云阳大厦A座9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1980523117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古运路15号城发天地大厦16楼
联系人:杨忠方
电话:13285817883
电子邮箱:469388328@qq.com
2024年2月2日
附件信息:
附件(登记表).docx
16.3 KB
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docx
14.5 KB
杭州城发码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2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经营(2024)002
2、项目名称: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2次)
3、项目地点: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属码头(下沙港9号泊位、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余杭栅庄桥码头、临平合正码头、临平强力墙体码头)。
4、各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参考价格分别为:临平合正、强力墙体码头28.00元/吨(含税价);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28.14元/吨(含税价)、栅桩桥码头28.45元/吨(含税价);钱塘下沙港码头28.50元/吨(含税价)。根据市场行情,各码头经营管理方在入围有效期内可按照以上参考价上下浮动3%范围内设置最高限价。
特殊土质或政府相关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由各码头经营管理方另行约定。
5、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内容及范围:
(1)采购主要内容:①渣土船舶运输服务;②渣土末端消纳场地运营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供应商完成获取渣土末端消纳场地、渣土船舶水路运输及船舶组织、渣土消纳场地上岸码头中转装卸以及短驳运输至消纳场地、消纳场地的渣土处置消纳、渣土中转处置消纳的数智监控及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机械、设施、设备、措施等。供应商需承担渣土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风险和涉及的风险费、措施费、保险费等费用。
(2)本次采购服务码头为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属码头(下沙港9号泊位,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余杭栅庄桥码头,临平合正码头、临平强力墙体码头),预计渣土消纳量约1000万吨,具体消纳量以各码头实际运营为准。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制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其载明的经营范围至少包括长江中下游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具有符合码头规模要求的渣土外运船舶,船舶必须安装码头经营管理方指定的“船运卫士”数智监控系统设备端(可以实时监控船舶航行轨迹)(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码头经营管理方在相应码头属地区城管部门办理消纳登记证明实际可用的消纳场地及其申报文件包括:
①消纳场地所在地有关部门或属地政府的消纳场地相关工程项目的立项备案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等文件;
②取得消纳容量的相关协议书;
③消纳场地的土方接收证明文件(说明:土方接收证明文件必须明确接受码头为 下沙港9号泊位,余杭城发(原叶根)码头、余杭栅庄桥码头,临平合正码头、临平强力墙体码头 ,以上五个码头缺一不可,否则,该供应商提供的消纳场地土方接收证明文件视为无效。如在成交协议签订后涉及码头名称变更,供应商应配合,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5日内完成。下同),文件中需有镇(或街道)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盖章。
④供应商提供的消纳场地必须确保不得与其他供应商提供的消纳场地相同(不同标段或同等意思表述的除外),否则,提供该消纳场地的供应商均取消响应资格;
⑤供应商提供的消纳场地不得超过3个,消纳总容量不得低于30万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制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公章上须具有公章编码,否则视为无效公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7、采购文件的获取:
(1)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时间2024年2月7日 17:00前(以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使用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材料(电子邮箱名请注明:供应商名称+杭州城发码头渣土船运及消纳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第2次)),完成网上递交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流程,邮箱:469388328@qq.com。
(2)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2024年2月2日起至2024年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 2:0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委托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制件加盖公章);③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④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⑤登记表(供应商可自行至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采购人拒绝接受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51号5楼公交集采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或公示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区发布。
10、重要说明:
(1)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 17:00),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家的,本项目宣布采购失败。
(2)入围供应商的资格有效期: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城发码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云阳大厦A座9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1980523117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古运路15号城发天地大厦16楼
联系人:杨忠方
电话:13285817883
电子邮箱:469388328@qq.com
2024年2月2日
附件信息:
附件(登记表).docx
16.3 KB
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docx
1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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