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及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利辛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及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3CGQT033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及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包:
供应商名称:利辛县腾飞汽车维修厂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永兴路与科技路交叉口西 100 米
中标金额:壹拾叁万陆仟玖佰玖拾玖元整(¥13699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利辛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及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利辛县人民医院现有公务车辆,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采用1+1+模式,中标后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年服务期),根据实际发生维修费用据实结算。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73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朝永、王军、姜露、董世霞、李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92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8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9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月1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8807021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人民医院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文州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联系方式:徐磊 13856734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方式: 0558-8863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磊 张芸西
电 话:13856734019 0558-8863610 199567361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1.招标文件--利辛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及救护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