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光明区光侨游泳跳水和文化活动中心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548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z102480069
预算金额65661.22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工0755-2319969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门工1512007227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2Z102480069(招标文件编号:22Z102480069)
二、项目名称:光明区光侨游泳跳水和文化活动中心PPP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建八局深圳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1.牵头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2.联合体成员: 中建八局深圳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第一工业区第一栋厂房201
中标(成交)金额:548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建八局深圳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光明区光侨游泳跳水和文化活动中心PPP项目      本项目选址于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松白路与光侨路交汇处东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共24288平方米(其中文化用地9389平方米,体育用地148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723平方米,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65661.22万元。主要功能包括:游泳设施(18892平方米)、游泳训练基地(10310平方米)、文化体育活动中心(8064平方米)、文化体育配套设施(3985平方米)、有线电视分中心(200平方米)、停车场(18200平方米,共提供520个停车位)、设备用房(2072平方米)等。光明区光侨游泳跳水和文化活动中心静态投资估算为65661.22万元。      中标社会资本将与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光明区光侨游泳跳水和文化活动中心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协议》签订30日内应在光明区依法注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并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光明区光侨游泳跳水和文化活动中心PPP项目合同》(下称“《PPP项目合同》”)签署。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任务,中标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资产无偿完好移交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公司享有项目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      合作期限共30年,包含建设期约3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永雄、黄启文、雷承俊、陈卉佳、董伦红、朱思岸、肖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示有异议,可在预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中建八局深圳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武玉蕾、曾亮、何冬冬、曹涵彬、朱思岸、李孟洋、汪广翠、门雯悦
主要中标条件:
(一)预中标价
光明区光侨游泳跳水和文化活动中心PPP项目政府每年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投标报价(含税)为:(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捌拾万元整每年;(小写)RMB:5480.00万元/年。
(二)其他主要预中标条件
1.项目规模及投资
本项目选址于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松白路与光侨路交汇处东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共24288平方米(其中文化用地9389平方米,体育用地148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723平方米,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65661.22万元。主要功能包括:游泳设施(18892平方米)、游泳训练基地(10310平方米)、文化体育活动中心(8064平方米)、文化体育配套设施(3985平方米)、有线电视分中心(200平方米)、停车场(18200平方米,共提供520个停车位)、设备用房(2072平方米)等。
光明区光侨游泳跳水和文化活动中心静态投资估算为65661.22万元。
2.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运作,中标人须确保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0万元,首次缴纳的资本金须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的30日内实缴到位,且金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0%,即3000万元;剩余注册资本根据本项目建设的形象进度逐步实缴到位,且最迟在本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前全部实缴完毕。中标人须全力支持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就项目公司履行《PPP合同》的全部义务向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可通过股东借款、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等合法方式进行融资。项目公司在取得政府书面许可批准的前提下可依运营权而享有的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依法提供质押担保,但所融资金应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当项目公司无法及时融资到位,社会资本应采取股东借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可通过准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运营获得经营性收入,但项目公司可获取的经营性收入不足以弥补其建设投入、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贴。
经营性收入包括在满足政府公益性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体育场馆收费、举办赛事活动、运营配套服务用房出租、停车场收费等方式取得经营性收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润大厦A栋15楼        
联系方式:肖工 0755-23199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六楼            
联系方式:门工15120072279;沈工0755-86560261、18558712495;肖工0755-22270279、1868225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0755-23199693
电 话:   0755-2319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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