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河堤河滩保洁服务
/
项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491200
合计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工作时间:实行每天上下班制度,每日上下班时间(上午8:00,下午17:00),遇有紧急任务时,工作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2、着装要求:堤岸滩涂清扫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或救生服),并有明显的所属单位标识标志。
3、人员要求:保证每1公里有1名保洁人员,清理堤岸和滩涂垃圾堆物时两人以上,防止淤陷等事故。严禁单个人清理亲水滩涂垃圾。
4、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能24小时随时安排小型水车进行保洁工作。
5、保洁工作服务要求:
1)、实现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缠绕,河岸警示牌等设施上无牛皮癣。
2)、清理河床垃圾等。
3)、堤岸滩涂不得有大量垃圾、动物尸体;严禁将垃圾抛、推、扫入河道。
4)、垃圾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装袋,及时转运。
5)、严禁在河岸滩涂上焚烧垃圾。保洁人员发现情况应及时制止并上报街道城管部门。
6)、码头环境要整洁干净。无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转运码头上零时堆放垃圾。
7)、各保洁区域每天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中转站。
8)、汛期后,必须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短期内恢复河堤河滩卫生秩序。(具体增加的人员和设备要求视具体情况再行确定)
1、采购人对保洁工作按照服务内容的要求进行的日常监督,每周形成一次检查验收报告单(报告内容包含保洁工作现场照片、保洁工作是否按服务要求完成及工作意见、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
2、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每周验收报告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