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库站建筑物安全检测鉴定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库站建筑物安全检测鉴定,出具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按照库站建筑物建筑面积报单价(其中,罩棚面积按照投影面积)。
单库站检测鉴定建筑面积500㎡以下(含)最高投标限价为15000元;
单库站检测鉴定建筑面积500㎡以上1000㎡以下(含),在500㎡及其限价基础上,每增加1㎡费用增加额最高投标限价为25元/㎡;
单库站检测鉴定建筑面积1000㎡以上,每增加1㎡费用增加额最高投标限价为22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
2.5实施地点:山西公司所属库站。
2.6服务要求:(1)建筑物检测鉴定内容、程序、技术应符合国家《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等有关建筑物安全检测鉴定的规范、标准要求并执行现行标准。
(2)库站建筑物安全检测鉴定应是独立建筑的整体,对建筑物进行现状结构普查、明确建筑物结构形式、承载体系、基本结构布置,进行现龄期材料强度测试、结构平面测绘和结构建模验算等,对建筑物结构承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等进行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3)鉴定报告应对结构现状安全性和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客观评级或评价,并客观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4)单库站检测鉴定期限:自收到检测鉴定委托书之日起至编制完成检测鉴定报告止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和人工地基检测相关类型,三种类型均需具备);
(3)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2业绩要求: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服务验收单等资料为依据。
3.3.3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1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能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凭证等证明资料)。
3.3.4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结构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和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2)检测鉴定能力须满足同时开展3个及以上项目检测鉴定业务需要(提供承诺及投标人计划人员安排)。
3.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未违反《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4)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 27日至2022年10月 9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备注项目名称),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10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提交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www.sxtba.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第一名中标人需交纳14000元,第二名中标人需交纳10000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王乐
邮箱:wangle_0804@163.com
电 话:022-25911530
手机:1822263436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