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202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前哨三期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雪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城东路60号M-18
中标金额:29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主要核心产品)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双镜头全结构化智能枪机 |
海康威视、DS-2CD7A447FWD |
120台 |
2050 |
|
五、评审专家名单:琚玮、吴明华、徐杰、姚振、邓忠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
2、金额:1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安局、安徽金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宁国市山门北路,联系电话:17756360021、1585636805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公安局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
联系方式:汤先生,1775636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山门北路
联系方式:操工、1585636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先生、操工
电 话:17756360021、1585636805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宁国市公安局 安徽金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招标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