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实施南澳海域船只停泊区域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 规划实施南澳海域船只停泊区域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按照办事处压舱石攻坚工作要求,完善畲吓海域、东山码头海域船只停泊点,按照设置标准和实际需求,总规划实施船只停泊区域面积为22800㎡,分A、B包自行采购。其中,A包规划实施畲吓海域船只停泊区域面积为12000㎡,预算金额为44.14万元;B包规划实施东山码头海域般只停泊区域面积为10800㎡,预算金额为38.67万,总服务费为82.81万元。 二、服务单位对南澳海域规划实施船只停泊区域包含材料费用、人工作业费用、税费及保险等服务,且所用产品质量、人员作业安全等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
项目预算金额:82.81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沙路6号 联系人:唐思展 联系电话:13691738908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2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