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对外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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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hhjt2024-11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377-63028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377-60698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对外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NHHJT2024-11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对外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对外租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对外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对外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承租人应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承租人应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承租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查 询日期在谈判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 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HJT2024-1111 2、项目名称: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对外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 4.1 承租内容:租赁位置位于南阳市第一体育健身中心院内西南角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详 见采购文件) 4.2 租赁期限:3 年,双方合同一年一签。 4.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建筑面积(m2) 标段最低限价(元/年) 1 一标段 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馆二楼西办公室租赁 504 120960.00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1.承租人应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提 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承租人应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承租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查 询日期在谈判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 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100 元/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所出租的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不存在所有权争议;同等条件下,原承 租人享有优先权; 2、所出租的房屋用途为商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3、承租人成交后须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全额支付一年的房屋租金。所出租的房 屋没有免租期。 4、未经采购人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 承租方负责。 5、承租人不得经营餐饮类(如:饭店、火锅店等出现明火的经营项目)、娱乐类(如:KTV、洗浴店等)等与采购人行业明显不相符的经营类别。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阳市滨河东路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7-630283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377-6069888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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