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关于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阿瓦提县拜镇、英镇、阿镇、乌镇、塔镇中心幼儿园附属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wt-zfcg-2023(jzxcs)-009号
预算金额67万元
招标公司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莹0997-51227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阿瓦提县拜镇、英镇、阿镇、乌镇、塔镇中心幼儿园附属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WT-ZFCG-2023(JZXCS)-009号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阿瓦提县拜镇、英镇、阿镇、乌镇、塔镇中心幼儿园附属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0000
最高限价(元):667982.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阿瓦提县拜镇、英镇、阿镇、乌镇、塔镇中心幼儿园附属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7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铁质大门、食堂排水管网翻修等零星项目进行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开标时需上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认可《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
2.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人民政府网发布。
3.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人民政府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人民政府网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4.(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2151777,22999746069,17767696492(监督)。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JMBS格式)”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5.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有本工程涉及到的内容作出全部响应,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遗漏的项目,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按工程量清单和谈判文件要求内容所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施工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报价,所有工作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
7.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7.1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除纳入投标价格中的非竞争性费用金额(暂定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预备费等)以及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己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供应商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7.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统一表格格式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并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价,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
7.3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决定。
8.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9.质量及验收:国产设备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10.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报价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阿瓦提县棉纺路55号
联系方式:0997-5126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97-5122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莹
电 话:0997-5122717
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阿瓦提县拜镇、英镇、阿镇、乌镇、塔镇中心幼儿园附属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WT-ZFCG-2023(JZXCS)-009号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阿瓦提县拜镇、英镇、阿镇、乌镇、塔镇中心幼儿园附属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0000
最高限价(元):667982.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阿瓦提县拜镇、英镇、阿镇、乌镇、塔镇中心幼儿园附属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7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铁质大门、食堂排水管网翻修等零星项目进行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开标时需上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认可《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
2.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人民政府网发布。
3.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人民政府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人民政府网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4.(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2151777,22999746069,17767696492(监督)。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JMBS格式)”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5.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有本工程涉及到的内容作出全部响应,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遗漏的项目,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按工程量清单和谈判文件要求内容所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施工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报价,所有工作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
7.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7.1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除纳入投标价格中的非竞争性费用金额(暂定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预备费等)以及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己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供应商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7.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统一表格格式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并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价,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
7.3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决定。
8.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9.质量及验收:国产设备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10.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报价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阿瓦提县棉纺路55号
联系方式:0997-5126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97-5122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莹
电 话:0997-512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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