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路养护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付费,招标人为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T-XM-ZBCG-FW-202407-0914
2.2项目名称: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路养护服务。
2.3项目概况: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杏山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起于杏山至镜泊湖景区一级公路K2+994处,与三莫公路杏山至老松岭项目顺接,向南于富安村东侧开新线,在繁荣村西侧经过后,于繁荣村南左转并回归旧路,之后利用旧路前行至庙岭东北于鹤大高速公路西侧辟新线并平行鹤大高速布线,跨越红岭后回归旧路,继续利用旧路前行于林场农副队附近左转下穿高速公路后右转回归旧路,利用旧路前行,先后经过江山娇实验林场、石头河、西湖岫、半截沟、复兴村,至黑吉界牡丹江1号桥黑龙江侧桥头止,与国道鹤大公路黑吉省界至吉林省敦化段顺接,全长52.064km。其中新建15.2km,维修利用旧路6.487km,利用旧路改扩建30.377km。
2.4招标范围: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杏山至省界段的日常养护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YH1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所辖路段 | 计划工期 | 主要工程内容 |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人民币) |
YH1 | K600+000-K652+000段公路(包括路段范围内主线和互通匝道的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附属设施等)日常保养、绿化工程、除雪工程、小修工程及应急管理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可经双方协商,续签项目日常养护服务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协议中予以明确。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期限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日常保养、绿化工程、除雪工程、小修工程及应急管理等。 | 128.1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近三年(2021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1年8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按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0时00分至2024年9月3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招标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期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开启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电子招投标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相关操作手册,参与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安市鹤大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西开发区新华北区27委1层01室
联 系 人:景先生
电 话:13664601115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8100153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电 话:0451-5115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