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024年二期园区路灯工程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024年二期园区路灯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4650 | 工程名称 | 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024年二期园区路灯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4650001001 | 标段名称 | 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024年二期园区路灯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普湾经济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于丽丽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辽221212110193 | -5.250000% | 27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 86.0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大连世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于丽丽 | 陈强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于丽丽 | 陈强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学连 | 张谦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 |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212110193 | 辽221111118019 | |||||||||||
投标报价 | -5.250000% | -5.220000% | |||||||||||
工程工期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86.08 | 78.56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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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大连世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经评审推荐大连时泰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连益兴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设计费报价,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43%,施工费报价:下浮5.25%(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项目负责人:于丽丽,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辽221212110193,设计负责人:张学连,设计负责人资格: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81177421,得分业绩:1、丹大高速董家沟出口及沈海高速五一路出口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EPC)。2、东北大街、五一路等主要路街行道树树池覆盖工程总承包(EPC)。推荐大连世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费报价: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42%,施工费报价:下浮5.22%(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项目负责人:陈强,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辽22111118019,设计负责人:张谦,设计负责人资格: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CSG07200601210001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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