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维护管理系统引进项目
更正公告
我部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工具维护管理系统引进”项目进行采购,现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更正如下:
一、项目名称:工具维护管理系统引进
二、项目编号:2023-JYBGQE-W3002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7日
五、更正内容:
1、文件“特别提示:注意事项”中第七项
“《价格文件》一式三份”
更正为:
“《价格文件》一式五份”
2、文件“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中
“2.价格文件、投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均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电子响应文件不符,以正本为准。”
更正为:
“2.价格文件、投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均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电子响应文件不符,以正本为准。”
3、文件“前附表”第9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中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3年 12月6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更正为: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3年 12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4、文件“前附表”第10项,“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 09 : 00(北京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更正为: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 : 00(北京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5、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第六条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2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一)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第七条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二、 商务要求”,第四项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完成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完成项目硬件部署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完成项目软件研发和安装,且项目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预留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更正为: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根据中标金额签订暂定价合同,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完成项目硬件部署后,甲方支付暂定价合同金额的30%;乙方完成项目软件研发和安装,且项目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邀请第三方进行结算审价,以审价结果与中标金额低者作为最终合同价格,与乙方进行合同结算,预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最终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暂定价合同金额的30%。”
8、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与评审”中“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二、符合性审查内容”第4项
“注:★号条款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设备官方网站公布的设备参数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
更正为:
“注:★号条款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供应商承诺函、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以上任一技术支持资料(定制产品除外),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
9、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与评审”中“(五)无效投标”中“1.在商务及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无效:”中第5项
“(5)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无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支持的(定制产品除外);”
更正为:
“(5)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无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供应商承诺函、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以上任一技术资料支持的(定制产品除外);”
10、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与评审”中“(四)评审程序”中“5.商务、技术评审。”中第三段
“单个品种物资项目,不同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数量按照1家计算;多个品种物资项目,多家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及未明确核心产品、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超过各自报价50%的,按照1家投标(报价)供应商计算。不同品牌产品达到3家以上的继续评审。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对同品牌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由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参加后续排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由同品牌所有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参加排名。同品牌供应商得分或者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方式确定1家预中标供应商,采购文件未明确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更正为:
“单个品种物资项目,不同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数量按照1家计算;多个品种物资项目,多家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及未明确核心产品、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超过各自报价50%的,按照1家投标(报价)供应商计算。不同品牌产品达到2家以上的继续评审。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对同品牌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由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参加后续排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由同品牌所有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参加排名。同品牌供应商得分或者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方式确定1家预中标供应商,采购文件未明确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某单位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878716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