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为大堤防渗铺盖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5gc2024sl2778
预算金额1364.4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无为大堤防渗铺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15GC2024SL2778
标段名称
无为大堤防渗铺盖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15GC2024SL277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通江大道8号鸠江区水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
季鼎  0553-585606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77号昌河大厦5层501-503室
联系人及电话
汪伟  177553447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池州市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3644387.12
项目负责人
李绪梅
证书编号:皖234191910272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5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2022年来安县半塔镇半塔村等3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2年含山县清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姚垄村)
霍邱县冯井镇高标准农田三标段
技术负责人业绩:
2022年来安县半塔镇半塔村等3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
奖项
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排涝泵站类项目施工标-排涝泵站(一标段)(2020年度安徽省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禹王杯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3820140.33
项目负责人
杜兵
证书编号:皖234182072409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5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太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田家滩河水系(弥陀镇段)整治工程施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阜阳市颍州区小润河治理工程(三期)施工6标
泗县墩集镇石龙岗村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
技术负责人业绩:
杭埠河治理工程(肥西县)工程总承包
 奖项
太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田家滩河水系(弥陀镇段)整治工程施工(2023年度安徽省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禹王杯奖)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北丰弘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13693144.47
项目负责人
李湘
证书编号:鄂242222333284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5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2022年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第九标段)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2年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第九标段)
湖北省国营人民大垸农场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二标段)
技术负责人业绩:
2022年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第九标段)
奖项
襄阳市襄州区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2019年湖北省水利工程优质奖江汉杯)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检员、安全员社保和项目负责人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安徽垣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湖北嘉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原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中祥豫安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河南滨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浩宸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征途建设有限公司、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基准价:13039666.03元
抽取的系数:K=0.2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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