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咸宁高级中学校史馆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306zc-048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715-80683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湖北省咸宁高级中学校史馆改建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xiananqu/)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AZX-202306ZC-048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3-01089
3、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高级中学校史馆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9.671078(万元)
6、最高限价:139.671078(万元)
7、采购需求:
建筑面积约374平方米,主要建设范围内容:包括布展内容(含展区文案撰写、资料实物征集、展厅图文设计、制作、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多媒体部分(包括智能化、声光电等)、施工部分(含展馆内部拆旧、包括基础装饰、管线安装部分、美工布展部分、多媒体部分等所有采购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完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供应商,查询时间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xiananqu/)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 年 6 月 26 日 00:00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iananqu/,下同),明确所投项目或包号,通过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咸安区金桂路 99 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评标室(咸安区金桂路 99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咸安区金桂路 99 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3、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58.52.132.207:8888/)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及操作步骤详见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首页鄂财采发[2020]5 号文、咸宁市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文件。
4、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将在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iananqu/)、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平台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咸宁高级中学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28号
联系方式:0715-8689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 99 号(咸安区财政局附三楼)
联系方式:0715-8068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15-80683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