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149900-2024-1-038493-00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理工大学
招标联系人田勃0351-6010320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川森159341203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04日 18: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8: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君威国际金融中心B座904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86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川森
项目联系电话15934120308
采购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51-6010320
代理机构名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君威国际金融中心B座9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34120308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人端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4AGK02937TZC-TYLGZFCG2024-B09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4-1-038493-001、ZFCG-149900-2024-1-038493-002

ZFCG-149900-2024-1-038493-003、ZFCG-149900-2024-1-038493-004

ZFCG-149900-2024-1-038493-005、ZFCG-149900-2024-1-038493-006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第一包:4500000;第二包:1780000;第三包:2400000元

6.最高限价:第一包:4500000;第二包:1780000;第三包:240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3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实质性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标的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1

X射线吸收谱仪

1

用于分析功能材料的核心原子的价态、能级结构、配位键类型与键长、配位原子种类及数量等,通过对特定元素内层电子受激发后外层电子弛豫过程发射的X射线荧光能量和强度进行分析,可精确的给出分析原子的氧化态、自旋态,共价、质子化状态,以及配位环境等信息。

2

‌电解水制氢测试仪

2

通过高效电催化剂的设计合成与电解水性能研究,旨在提高电极材料性能,实现低成本、高效率、高稳定性电催化剂的筛选,从而提高在电催化分解水析氢/析氧催化剂方面的竞争力。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履约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楼B座7楼化学与化工学院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二包:

序号

标的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1

离子色

谱仪

1

分析材料中阴阳离子组分及含量。

2

光电催化测试分析装置

1

光催化甲烷氧化偶联(OCM)制备高附加值化学品反应产物及反应过程测试。

3

高温真

空炉

1

通过合理的系统连接、样品采集与传输以及数据处理与分析等步骤,对高温真空炉产生的气体样品的高效、准确分析。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履约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化工馆3楼化学与化工学院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包: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1

微型高温高压固定床反应-精馏装置

2

满足多种醇类、碳酸酯、甲基呋喃等的高纯度提取。

2

微通道反应器

2

催化剂性能评价。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履约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化工馆3楼化学与化工学院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出具投报产品的制造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05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1200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提交、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按包上传投标文件后提交。

2.解密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点30分2024年11月25日1030分(北京时间)

解密方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太原理工大学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三道巷6号

联系方式:15536067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川森、李涛、王磊

话:15536067006、13623463322

附件信息:

  • 4太原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11.1(3).docx

    378.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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