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恒凯管业有限公司聚乙烯pe挤出水管生产线和建设设施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24日我局拟对四川恒凯管业有限公司聚乙烯pe挤出水管生产线和建设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聚乙烯pe挤出水管生产线和建设设施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52号
三、建设单位:四川恒凯管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在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52号租用绵阳市金久电气有限公司已建的7#生产车间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租用的已建厂房总计2800m2,其中2600m2改造为聚乙烯pe水管生产线,200m2用于办公及技术研发。项目主要在生产车间内新建聚乙烯pe水管生产线5条,建设配套的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形成年产聚乙烯pe水管1000t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避免夜间高噪声设备持续施工;合理布局,确保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要及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产生的施工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进入金久电气有限公司已建的污水预处理池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与经过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金久电气有限公司已建的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排入涪江。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通风。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少量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通风换气扇加强通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加工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塑料品破碎后回用;废包装材料 外售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和污泥全部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棉纱、废手套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并做好防渗、防腐处理措施。
(六)严格落实营运期地下水保护措施。重点区域以及设备须采用有效可靠的防渗、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属于允许类,绵阳市涪城区工信局以川[2017-510703-29-03-202213]JXQB-0561号同意该项目备案。根据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
联系电话:0816-2222349(绵阳市涪城区环保局环评股)
传 真:0816-2225131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13号
邮 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