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区十总镇 2024 年散户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8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g2024-0022
预算金额383万元
招标联系人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建华15106289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州区十总镇 2024 年散户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16: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通州区十总镇 2024 年散户污水治理项目 JSZC-320612-HSGL-G2024-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G2024-0022 

项目名称:通州区十总镇 2024 年散户污水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383.000000万元(采购包1:185.000000万元;采购包2:19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双墩村282户,最高限价为185 万元

2:新雁村357户,最高限价为 198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上述个包的投标,但按包顺序(包1→包2)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个包中只限中一个包。如中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包2的评标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由第二名替补。

采购需求:

根据十总镇 2024 年建设计划,同时结合片区内河道位置进行 2024 年沿岸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实施 2 个行政村,分别为双墩村、新雁村,目前已完成治理农户 282 户,本次计划实施 50 个村民小组、639户散户的污水收集治理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完成。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联合体成员,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联合体成员,如有)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含联合体成员,提供扫描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含联合体成员,提供扫描件)

4.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含联合体成员)①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含联合体成员)①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B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联合体成员提供);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B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联合体成员提供);

6.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2024 年1月至 2024年3月的的社保证明)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2024 年1月至 2024年3月的的社保证明)

7.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②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②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B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2024年04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68号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3606289938

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68号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3606289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1510628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151062890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