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邛崃市公路桥梁隧道定期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3202100108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邛崃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葛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金贞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欣028-87679619
中标公司宁夏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12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1年邛崃市公路桥梁隧道定期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1年邛崃市公路桥梁隧道定期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26 21:49
一、项目编号 | |||
510183202100108 | |||
二、项目名称 | |||
2021年邛崃市公路桥梁隧道定期检查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宁夏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12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2021年邛崃市公路桥梁隧道定期检查项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含桥梁定期检查1次,隧道1次定期检查),隧道第2次、第3次定期检查(2022年1次 服务范围:对我市辖区内公路桥梁456座(其中大桥19座、中桥82座、小桥355座)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隧道2座(共长1860延米)进行3年3次定期安全检查(其中2021年1次,2022年1次,2023年1次)。 服务要求:(1)桥梁基本数据校核要求;(2)桥梁外观缺损状况检测要求;(3)结构材质状况检测要求;(4)桥梁永久性观测点设置及观测要求;(5)桥梁技术状况评定要求;(6)定期检测成果报告要求;(7)隧道外观检查要求;(8)隧道技术状况评定要求;(9)定期检测成果报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拟对我市辖区内公路桥梁、隧道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赵多林,袁波(采购人代表),彭义燕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46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陆佰圆整)。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46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2021)0573号;2、监督部门:邛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760252;3、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文”和“成财采发[2020]20号文”)。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邛崃市交通运输局 | ||
地址: | 邛崃市凤凰大道16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28-8874384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金贞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8号B座1102-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欣;联系电话:028-876796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欣 | ||
电话: | 028-87679619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