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和县公安局警车后备箱必配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gc-cgtp[2024]-0902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和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3656097023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珩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34009333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平和县公安局警车后备箱必配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C-CGTP[2024]-09024
项目名称:平和县公安局警车后备箱必配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2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2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 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 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 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否则将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平和县公安局对平和县公安局警车后备箱必配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自行采购,委托漳州珩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65609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珩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
联系方式:周女士13400933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13400933321
平和县公安局警车后备箱必配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C-CGTP[2024]-09024
项目名称:平和县公安局警车后备箱必配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2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2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最高限价(元) | 谈判保证金 |
1 | 平和县公安局警车后备箱必配装备采购 | 1批 | 127280.00 | 工业 | 否 | 127280.00 | 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 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 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 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否则将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平和县公安局对平和县公安局警车后备箱必配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自行采购,委托漳州珩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65609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珩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5幢102店面
联系方式:周女士13400933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134009333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