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运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2-8647(54010022210200003755)
二、项目名称:
交通设施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交通设施运维
供应商名称: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拉萨市林周县太湖路林周县鹏博健康产业园管委会412E
中标价(元):38627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交通设施运维
供应商名称:西藏乾泰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交通设施运维
服务范围:拉萨市城关区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名称:交通设施运维
王永红 吴嘎 张蕊馨 程坤鹏 杨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57940.00元(大写:伍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学府路与G318交叉路口向南500米
联 系 方 式: 阿旺警官,0891-6659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藏洲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南岸天都2栋2单元一楼
联 系 方 式: 唐先生,17708919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17708919406
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20711/20220711095700002_849.doc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20711/20220711095700002_849.doc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拉萨市交警支队 联 系 人:阿旺警官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学府路与G318交叉路口向南500米联系电话:0891-6659945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西藏洲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南岸天都2栋2单元一楼 联 系 人:唐先生电 话:17708919406 |
3 | 项目名称 | 交通设施运维 |
4 | 合同履行地点 | 拉萨市城关区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出资比例 | 100%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采购需求 | 交通设施运维 |
9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0 | ▲服务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上具备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交付的能力,并且能够在西藏提供运维服务。(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在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3 | 踏勘现场 | □组织☑不组织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开标前10日,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西藏洲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6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开标前15日,不足15日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开标时间顺延。 |
17 | ▲分 包 | ☑不允许 |
18 | 偏 离 | □允许,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评分细则要求。☑不允许 |
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答疑、补遗(如果有) |
20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开标前15日 |
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 |
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 |
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 |
24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2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26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5000.00元整(大写:柒万伍仟元整)(附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3.递交方式:推荐投标人使用保函、保单提交。(1)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只接受西藏自治区区内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2)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本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西藏洲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 号:633329228注:汇款备注或附言中请注明标段序或标段简称等项目信息及“保证金”字样。(备注或附言仅用于识别保证金对应项目,非实质性要求)备注: 54010022210200003755投标保证金。3.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放入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中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电汇、转账形式缴纳的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需要履行的申请程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退还申请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待达到法定退还情形时,我公司将按照来款渠道退还投标保证金并通知。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
27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
28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今。 |
29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今。 |
30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字、盖章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处均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在开标现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在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下或开标结束后招标人需要纸质资料存档的情况下,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
3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地 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开标室(江冲路纳如路交叉路口)。 |
33 | 投标文件制作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请使用“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本表其他补充事宜。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访问并仔细阅读网站内容,以便于投标过程的顺利进行。(http://ggzy.xizang.gov.cn/fwzxxz.jhtml)3.投标人应对编制和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现场开标以平台及投标人填报的数据为准,我公司不负责因投标人编制失误而造成的后果。 |
开标与解密投标文件 | 投标人可以不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206.180.154:18085/login)参与开标与解密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需使用投标人账号与密码,CA锁不能登录。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投标人CA 锁,建议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如未达到现场且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相关不利后果请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专家4人,经济专家1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组建合法评标委员会。 |
3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单位:3家 |
3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依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支付。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中标人应支付此项目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
38 | 是否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不属于仅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
39 | 实质性条款 | 招标文件中加“★”“▲”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招标控制价 | |
招标控制价 | □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叁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 (¥ 387.60万元)投标单位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体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2.“暗标”评审 | |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建议投标人代表自带电脑及CA锁(证书)前往开标地点参与开标。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开标时使用的电脑,需下载CA驱动,能够识别CA锁(证书)并解密投标文件。另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登录平台的账号密码,以备使用。开标需登录网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206.180.154:18085/login#/login) | |
4.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西藏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 |
5.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7.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技术方案及设备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8.监 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9.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①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西藏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请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经常访问以便及时获取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③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格式、时间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项目的质疑。联系部门:西藏洲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7708919406通信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南岸天都2栋2单元一楼 | |
▲④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送致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合同在网上公告;合同签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
▲⑤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 |
11.政策功能 | |
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②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12.其他事项 | |
1.本项目依托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采购,请供应商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流程、规范参与采购活动,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 按 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30-13:00 ,下午15:30-18:00。 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 CA相关问题咨询:17889157537 CA办理地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891-6040053、0891-6040040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邮箱:xzglodon@163.com2.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招标编号”,该编号仅用于系统内部标识。除系统要求或本文件特别说明之处外,请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本文件所写“项目编号”为准。如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与系统要求的格式不一致时,以系统格式为准,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所需的相关承诺/声明或证明资料不得缺失。3.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有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视频,各潜在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下载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进行学习。 |
审查内容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资格性检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证件为有效证件)等资格证明文件,确认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资格性检查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审查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注: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说明: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审查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①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
资格性检查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须提供承诺函及企业简介。 |
资格性检查 | 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审查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确认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若为免税企业,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因国家相关政策延期纳税或延期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纳税开户证明或完税证明及企业员工社保在职证明。 |
资格性检查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 |
资格性检查 | 投标资格、企业经营权 | 投标资格、企业经营权有效,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资格性检查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足额按期缴纳。 |
资格性检查 | 投标行为合法性及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 | 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或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确定投标单位否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以确定 投标单位资格。 |
资格性检查 | 其它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实质性要求。 |
特定资格 |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需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审查内容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一致 |
符合性检查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的关联性 |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的关联性声明”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声明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符合性检查 | 报价超过预算金额 | 投标人报价未超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核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编制的最高限价。 |
符合性检查 |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 | 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提供声明。 |
符合性检查 | 服务主体部分赠予 | 未发现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提供声明。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核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有效期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符合性检查 | 合同履行期限 | 投标文件载明的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核对投标文件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性检查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提供承诺函。 |
评分类别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 | 10分 |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10×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备注: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专家询函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视为恶性竞争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对比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不重复享受政策,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
商务部分(51分) | 企业实力 | 1分 | 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 |
商务部分(51分) | 项目实施团队 | 28分 |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取得经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3分,具备中级职称得2分,具备高级职称得3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定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得1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满分2分。本项满分8分。2、项目其他人员: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服务人员6-9人得5分,拟为本项目投入服务人员10-15人得10分,拟为本项目投入服务人员16-20人得15分,拟为本项目投入服务人员25人及以上得20分。其中须至少配备3名电工(须提供电工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1人、公路工程1人、升降车操作人员1人(需提供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能力证明材料),未配备齐全本项不得分。以上人员可以包含,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经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除电工和无需证书人员),并核对资格证书中聘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除电工和无需证书人员)。 |
商务部分(51分) | 设备投入 | 8分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至少包含吊车2辆、蓝牌货车4辆、升降车2辆),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投标供应商名下),如是租赁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长于服务期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得8分。 |
商务部分(51分) | 类似业绩 | 5分 | 投标人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实施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项类似项目经验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以合同为准) |
商务部分(51分) | 本地化服务 | 5分 | 1、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所在区域有技术服务常驻机构的得3分(提供工商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公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所在区域暂无技术服务常驻机构的,承诺在中标后能够设立为本项目进行售后服务的常驻分支机构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设置分支机构承诺函)。2、投标人能够证明拥有标识、标牌等产品生产能力的或投标人有合作生产厂家的,保证能够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2分。(提供本公司生产机械设备清单,附发票;或提供不短于服务期的与合作厂家的合作协议。) |
商务部分(51分) | 政府采购政策 | 2分 |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2分。(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按照企业注册所在地评审) |
商务部分(51分) | 响应服务时间、维修时间承诺 | 1分 | 1、交通标志投标人接到维修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将现场情况向甲方进行报告,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展修复工作,维护时限为1个小时(对无法及时开展维护的,首先应排除现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具体维护时限以对接后甲方要求为准)维护工作完成后向甲方进行报备,并做好登记。2、护栏投标人接到维护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将现场情况向甲方进行报告,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展修复工作,维护时限为1个小时(对无法及时开展维护的,首先应排除现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具体维护时限以对接后甲方要求为准)维护工作完成后向甲方进行报备,并做好登记。3、交通信号灯投标人接到维护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随车配备简易信号灯及发电设备,并将现场情况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展修复工作。(1)停电原因造成交通信号灯无法正常启用的,应安装发电设备为信号灯供电,确保信号灯能正常使用、路口交通安全畅通,并及时与供电部门对接,对接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报告,恢复供电后撤除发电设备;(2)线路问题造成交通信号灯无法正常启用的,应先启用简易信号灯确保路口交通安全畅通,再检查线路具体问题进行维护,需占道开挖修复线路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占道施工手续,并及时开展修复工作,修复时限为24小时(对无法及时开展维护的,首先应排除现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具体维护时限以对接后甲方要求为准);(3)灯具、杆件受损的,需随车配备相应材料,启用简易信号灯、清理路障确保路口交通安全畅通,再及时开展修复工作,修复时限为24小时(对无法及时开展维护的,首先应排除现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具体维护时限以对接后甲方要求为准);(4)对无法开展维护的其他原因,首先应排除现场隐患,修复时限为24小时(对无法及时开展维护的,首先应排除现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具体维护时限以对接后甲方要求为准)维护工作完成后向甲方进行报备,并做好登记。投标人提供承诺能满足上述响应服务时间、维修时间的得1分。 |
商务部分(51分) | 项目实施保密承诺 | 1分 |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39分) | 项目理解分析 | 12分 | 对项目实施区域的交通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和剖析,能够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并给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内容全面,符合实际且有利于实施的得12分;上述内容缺项或不符合实际或不利于实施的得7分;上述内容考虑不可行或缺项严重的得2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39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15分 | 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应包含巡检方案、维护方案、项目设施增设方案等,方案中应至少包含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以上内容齐全且符合实际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为项目实施考虑一条合理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增项措施内容得1分,不合理或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得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技术部分(39分) | 应急措施方案 | 12分 | 主要是指交通事故应急抢修处理方案,包括接到通知后的响应时间、处理流程、人员安排等,包括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不可预见的紧急事件的应对处置。方案合理可行、措施完整详细的得12分,方案较合理、基本可行、措施较详细的得7分,方案不够合理、可行性差、措施不够完整详细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 ||||
…… | …… | ||||
总报价(元)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单位规模 | ¨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 |||
所在区域 | 省 市 县(区) | |||
特殊性质 | ¨其他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创新类别 | ¨普通产品、服务 ¨创新产品、服务 | |||
备注 |
序号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性别 | 专业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项目名称 | |
甲方名称 | |
合同内容 |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甲方名称 | |
合同内容 |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