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4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TPZB-BN-2023-026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景洪市人才公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8-15
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
本项目招标人为景洪市人才公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
2.2项目编号:TPZB-BN-2023-026;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景洪市对外开放的附设停车设施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集中管理运营及智能化改造提升,涉及景洪市公共停车位共计4000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1863个停车位、公共停车场车位2137个。
涉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维护终端、打印机、话务台告警设备85台;
(2)标线71808米;
(3)车位号4000个;
(4)车位箭头4000个;
(5)道钉灯4000套;
(6)智慧停车云平台12台;
(7)二维码地灯设备2774套;
(8)检测间设备2518个;
(9)道闸机17套;
(10)摄像设备49台;
(11)ETC识别路内泊位ETC微波读写设备 (天线)10台;
(12)车道控制器(含智慧停车控制服务器嵌入式软件V1.0)10台;
(13)维护保障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套/5年;
(14)标识牌103块;
(15)车辆隔离杆3388根;
(16)石柱769个;
(17)接口费1项;
(18)道闸网络费用99条;
(19)ETC租用60月;
(20)高位相机立杆49根;
(21)网络服务器49台;
(22)地磁NB卡2518套;
(23)服务器显示设备59.88m2;
(24)电源294台;
(25)箱体59.88m2;
(26)接收卡90个;
(27)视频处理器6台;
(28)防水外包122.88m2;
(29)钢结构(双立柱)6根;
(30)智能配电柜6台;
(31)配电柜到屏体线缆240m;
(32)配线180m;
(33)备品备件6项;
(34)鑫盛时代对面人行道改造;
(35)滨江大道左右两侧道路硬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实施方案为准)。
2.3.1招标范围:完成对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后续工作。
2.4项目估算总投资、最高限价、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
2.4.1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540.00万元;
2.4.2最高限价:14785513.3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柒拾捌万伍仟伍佰壹拾叁元叁角捌分);
2.4.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2.4.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并满足正常投入使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2.6项目地点:景洪市辖区;
2.7质量要求、质量保证(保修)期、质量保修金:
2.7.1质量要求:项目可分批次进行验收,每个批次需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2质量保证(保修)期:质量保证(保修)期2年(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7.3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方式:本次招标以现场报名方式。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从事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应的业务。
施工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声明函)。
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6.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声明函)。
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6.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5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信息查询。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稿并显示查询时间。
6.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6.7投标人提供2023年4、5、6三个月完税证明凭证,如在该段时间内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报表或者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如无需缴纳,须提供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6.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6.10其他要求:①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②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7、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时间及方法: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彩色复印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居民身份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居民身份证;
(5)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3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7.4资料费用为¥1200.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TPZB-BN-2023-026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景洪市人才公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8-15
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
本项目招标人为景洪市人才公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
2.2项目编号:TPZB-BN-2023-026;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景洪市对外开放的附设停车设施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集中管理运营及智能化改造提升,涉及景洪市公共停车位共计4000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1863个停车位、公共停车场车位2137个。
涉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维护终端、打印机、话务台告警设备85台;
(2)标线71808米;
(3)车位号4000个;
(4)车位箭头4000个;
(5)道钉灯4000套;
(6)智慧停车云平台12台;
(7)二维码地灯设备2774套;
(8)检测间设备2518个;
(9)道闸机17套;
(10)摄像设备49台;
(11)ETC识别路内泊位ETC微波读写设备 (天线)10台;
(12)车道控制器(含智慧停车控制服务器嵌入式软件V1.0)10台;
(13)维护保障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套/5年;
(14)标识牌103块;
(15)车辆隔离杆3388根;
(16)石柱769个;
(17)接口费1项;
(18)道闸网络费用99条;
(19)ETC租用60月;
(20)高位相机立杆49根;
(21)网络服务器49台;
(22)地磁NB卡2518套;
(23)服务器显示设备59.88m2;
(24)电源294台;
(25)箱体59.88m2;
(26)接收卡90个;
(27)视频处理器6台;
(28)防水外包122.88m2;
(29)钢结构(双立柱)6根;
(30)智能配电柜6台;
(31)配电柜到屏体线缆240m;
(32)配线180m;
(33)备品备件6项;
(34)鑫盛时代对面人行道改造;
(35)滨江大道左右两侧道路硬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实施方案为准)。
2.3.1招标范围:完成对景洪市智慧停车提升改造城镇化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后续工作。
2.4项目估算总投资、最高限价、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
2.4.1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540.00万元;
2.4.2最高限价:14785513.3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柒拾捌万伍仟伍佰壹拾叁元叁角捌分);
2.4.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2.4.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并满足正常投入使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2.6项目地点:景洪市辖区;
2.7质量要求、质量保证(保修)期、质量保修金:
2.7.1质量要求:项目可分批次进行验收,每个批次需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2质量保证(保修)期:质量保证(保修)期2年(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7.3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方式:本次招标以现场报名方式。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从事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应的业务。
施工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声明函)。
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6.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声明函)。
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6.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5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信息查询。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稿并显示查询时间。
6.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6.7投标人提供2023年4、5、6三个月完税证明凭证,如在该段时间内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税款申报表或者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如无需缴纳,须提供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6.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6.10其他要求:①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②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7、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时间及方法: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彩色复印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居民身份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居民身份证;
(5)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3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7.4资料费用为¥1200.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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