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的张桥镇副中心门口大道维修及标线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张桥镇; (2)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张桥镇副中心门口大道原沥青铣刨6cm,重新摊铺6cm细粒式AC-13沥青,面积约10714平方米,含喷洒粘层油、原井混凝土盖板修补、新施工标线等内容; (3)招标控制价:1072416.86元;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单中注明的张桥镇副中心门口大道维修及标线工程施工。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第二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完)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完)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5.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2862736103@qq.com),无需送达现场。招标文件费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3961081238,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缴款事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汇款凭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汇款凭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兴市张桥镇张华村2组7号 联 系 人:苏鑫 电 话:151952739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镇海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2幢16层 联 系 人:周哲 电 话:17312694578 11、本公告发出的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8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职务: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投标事务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