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公安局辅警意外伤害险
发布时间:2023-11-03 14: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北票市公安局辅警意外伤害险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票市公安局辅警意外伤害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81-00196
项目名称:北票市公安局辅警意外伤害险
预算金额:973350元
最高限价:973350元
采购需求:意外身故、意外医疗、疾病身故、重大疾病(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营业资质
4.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和获取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和U盘形式存储响应文件)两种方式。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开标室,备份响应文件仅存档使用或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用于开评标补救措施。供应商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票市公安局
地 址:北票市振兴街西段67号
联系方式:郭阅民 1512405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梧桐路28B#3-1
联系方式:0421-6060888
邮箱地址:chaoyanghongxian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电 话:1508424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