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飞灰运输及填埋(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飞灰运输及填埋(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飞灰运输及填埋(三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40803030183650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0吨/日,年处理量7.3万吨。配置1条2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4.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本项目协同处理餐厨垃圾30吨/天。 |
七、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将采购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化的飞灰螯合物,从采购人存放地点运输到供应商的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合法处置。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 |
十、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平泉市东三家村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填埋场(提供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填埋场有效的环评批复、填埋场环境保护验收证明资料,填埋场须取得环保部门同意豁免飞灰填埋的函件,同时填埋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http://211.90.37.192:81/index.jsp)上完成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二)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三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户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三)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2项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到 2024年10月31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1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北省平泉市平泉镇东三家村 | |
联系人:刘兆庚 | |
电话:18631450607 | |
邮箱:705227545@qq.com |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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