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粮食扦样检验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粮食扦样检验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根据粮油监管工作要求,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制度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粮油扦样检验。
(二)询比评审要素:扦样费、检验费、粮油扦样检验资质、相关服务经验等。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二)具备粮油检验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获得中国国家认证委员会CNAS、CMA合格评估)。能够按要求完成扦样、检验服务,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具有粮油扦样、检验相关服务经验(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委托书等材料为验证)。
(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委托,按要求对目标粮油进行扦样检验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扦样地点为上海、江苏。
五、竞标评审
(一)评审成员
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回避与本项目相关的单位)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二)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竞标方式(评分标准见附件)
1.取最高得分的竞标人为成交人。
2.最高得分并列出现时,取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通过资格与符合性检查后,对竞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竞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
(三)评审方法
评审专家现场评分。
(四)评审标准
根据评审标准,评标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按询比文件的规定确立竞标人的排名顺序,并确定成交人,如排名第一的竞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竞标人为成交人。
(二)成交通知书
1.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七、询比采购文件的领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 日至2024年4月28日
获取方式: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www.shggzy.com)线上发布。
CA认证: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及相应的云签章等,办理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0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www.shggzy.com)线上递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1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www.shggzy.com)线上开启。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599弄18号7楼
联 系 人:陈方奇
电 话:021-32500187
附件: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评审标准
附件信息:采购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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