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兴堤河木桩护坡以及部分河道河坡整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3206210336000038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圆圆1377699334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景倩雯0513-818135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0]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兴堤河木桩护坡以及部分河道河坡整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6210336000038 项目名称 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兴堤河木桩护坡以及部分河道河坡整理工程
标段编号 S3206210336000038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兴堤河木桩护坡以及部分河道河坡整理工程施工
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兴堤河木桩护坡以及部分河道河坡整理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兴堤河木桩护坡以及部分河道河坡整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兴堤河木桩护坡以及部分河道河坡整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地点: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2.1.2工程规模:清杂、整坡、一般土方填筑、杉木桩护岸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1.3合同估算价:75 万元。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 年10月31日到2024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2.2招标范围:清杂、整坡、一般土方填筑、杉木桩护岸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3.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2)2022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2023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4)2024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德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名单为准)。(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暂停南通鸿磊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资格3个月,(时限:2024年7 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10)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书;d、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11)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a.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5%  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b.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c.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d.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22]387 号文执行。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 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1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7.2投标报价(100分)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价计算方式。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8%。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其他事项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9.5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 刘峰  ,相关负责人为: 顾园园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4组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联系人:顾圆圆                                  联系人:景倩雯电  话:13776993342                             电  话:0513-81813576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徐飞翔联系电话:15240580971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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