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我局拟采购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项目,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项目
二、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五、报价文件报送要求
(一)报价文件应包括:
1.价格文件
1)报价表;[必须提供]
2.商务技术文件
1)报价函;[必须提供]
2)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评审时,必须提供]
5)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
②对于有经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要求清晰反映该供应商本年度经营资质,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6)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注册时间不足6个月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时间为准),则提供成立后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依法免缴证明。
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注册时间不足6个月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时间为准),则提供成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或依法免缴证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3)服务检验、测试、验收执行的标准;
14)服务获奖证书;
15)服务保证措施;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3年7月12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送达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17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室
六、我局将适时组成项目采购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联系人:韦丝艳 ,电话:0771-6116982
附件:
1.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项目采购需求
2.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3.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项目评分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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