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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项目
基准地价合同
基准地价合同
编号:闽所思达字[2022]/
n0号
n自
n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标
n定地价更新服务项目合同
n设计
n国拉资会
n商
n台
nA设计院利电
n委托方(甲方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n受托方(乙方):福建所思达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n合同专用章
nAJG00H00880
n(1)
n签约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n签订时间:2202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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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甲方: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n乙方:福建所思达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n根据项目编号为ZZDC2022-026的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漳州台商投资
n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n谈判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n并签订本合同:
n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n1.1合同条款;
n1.2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n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n2、合同标的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1 |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项目 |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项目 | 1 | 项 | 国内 | 203000 | 无 | 无 | 无 | |||
1-1 |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项目 |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项目 | 1 | 项 | 国内 | 203000 | 203000 | 无 | 无 | 无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203000.00 |
3、合同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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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叁仟元整(¥203000.00)。
n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n4.1交付时间:按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下达任务期限(具体由甲
n(商食
n方通知为准);
n4.2交付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n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n然资
n5、合同标的应符合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n5.1城镇基准地价
n本次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期日定为2022年1月1日。经批准发布的城镇基准
n地价成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完成电子化备案。
n有限
n5.2标定地价
n本次标定地价评估期日定为2022年1月1日。标定地价每年更新一次,每
n三年之内,除首次评估外,其余更新评估可按要求编制简要报告(本次更新评
n估不是首次评估,故编制简要报告即可)。
n6、验收
n6.1验收应按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nnnnnnnnnnnn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
1 | 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后,经采购人确认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nnnnnnnnnnnnnnnnn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成交人提供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
2 | 70 | 成交人通过验收、整改合格,成果提交并公布实施和完成备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 |
8、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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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全部
n成果交接完毕及项目经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n9、违约责任
n9.1乙方要对调查材料负全部责任,对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拒绝让其继续
n承担调查任务,发生一切费用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进行追责。
n9.2乙方在提供本项目服务时,必须随时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n经各级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不能整改,造成材料不能按时提交,不能按省
n进度要求完成或者质量检查不合格经返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
n止合同并处置未支付的合同款。
n9.3本合同所涉所有工作内容必须由乙方完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
n本合同所涉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交给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n并处置未支付的合同款。
n9.4本项目的所有调查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保守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
n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工作完成后,所有项目数据资料及成果全部移交甲方,不
n准备份、复制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作相
n应的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n9.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其专利权、商标权
n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如果发生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项目
n下所涉及的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本条规
n定不因本项目的完成而失效。
n10、知识产权
n10.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胃
n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
n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
n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
n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n10.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
n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
n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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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0.3最终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n11、解决争议的方法
n11.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n11.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n具体如下: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
n源局
n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n12、不可抗力
n12.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n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
n司
n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
n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
n违约责任。
n12.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n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
n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n13、合同条款
n13.1工作依据
n13.1.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
n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发(2022)2号)
n13.1.2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
n通知》(闽国土资综(2018)353号);
n13.1.3《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
n13.1.4《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
n13.1.5《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
n13.1.6《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版)》;
n13.1.7《福建省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版)》;
n13.1.8其他有关本项工作的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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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3.2工作内容
n13.2.1城镇基准地价
n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自然资源价
n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等有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福建省城镇基
n准地价更新技术要点(2022版)》,按要求完成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n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地基准地价的全面更新、
n公布和备案工作。
n13.3.2标定地价
n严格按照《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
n则》(TD/T1061-2021)等有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福建省城镇标定地价更
n新技术要点(2022版)》,按要求完成标定地价的更新和公布工作。
n13.3提交成果
n13.3.1城镇基准地价
n(1)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专题报告
n(2)基准地价应用说明
n(3)基准地价表
n(4)地价样本点分布图、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n(5)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汇交数据库
n13.3.2标定地价
n(1)标定地价评估报告、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报告
n(2)标准宗地基本信息登记表、标准宗地评估技术要点表、标定地价建议
n及结果表、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标定地价修正体系表
n(3)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
n(4)标定地价更新成果汇交数据库
n13.3.3成果要求
n城镇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纸质版成果6份,电子版成果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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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3.4保密要求
n13.4.1乙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
n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n《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
n求,对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n13.4.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按《中华人民共
n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落实各
n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擅
n自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乙方负全部责
n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n为确保甲方资料安全,本项目的保密工作需遵守如下安全保障措施
n(1)工作所需资料的保管和交接应由专人负责,进出需完善登记手续。
n(2)对本次收集的调查资料,不得擅自复制、损坏和提供给他人。
n(3)用于此次工作的电脑与互联网应保持物理隔绝状态。
n(4)严禁通过无保密条件的互联网、电话等传输方式传递本项目调查资
n料。
n14、其他约定
n14.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n14.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n14.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
n生效。
n14.5其他:无
n(以下为合同签署页)
n第7页共8页
n商投
n计院
n石
nT
n申方:漳州台商投资区
n乙方:福建所思达勘测设计院
n自然资源局
n有限公司章
n酒
n住所:住所:宁德市金兰路2号金域兰湾B区
n5幢106
n寿张
n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n利陈印仁
n(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n印建
n3522010010907
n联系方法:联系方法:13665077533
n3506181C002714
n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n账号:账号:117010100100462376
n签订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n签订日期:2022年04月25日
n第8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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