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邱县排涝通道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邱审批字【2023】1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邱县城区内。
2.1.2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改建箱涵7处;建设街采用1-5.0m箱涵,振兴路采 用3-5.0m箱涵,其余均采用2-5.0m箱涵。建设街涵洞长度 114m,育新街涵洞长度35.8m,迎宾街涵洞长度36.8m,曙光街涵洞长度20.7m,东方大街涵洞长度58.2m,振兴路涵 洞长度67.2m,新城路涵洞长度11m。河道下游改建节制闸3处。闸室宽4m,高3m。另敷设雨水管道D800-D1000 全长2364米,同时建设其它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1.3监理服务内容:负责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 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2.1.4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监理工作移交止。
2.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负责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2)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2023年度)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业绩完成情况(2021年10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中至少附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及双方盖章页)。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 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 35号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1 00:00:00 至 2024-10-25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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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高敬宝, 电话:13400101825, 代理机构: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申峰, 电话:0311-66030798, 邮箱:hbjxzbgs@126.com
监督部门名称: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0-8369838 电子邮箱: bucx_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