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交三公局北三环五期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2023-6-北三环五期-29-沥... | 项目名称: 六公司 北三环五期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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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北三环五期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沥青混凝土) 招标编号:2023-6-北三环五期-29-沥青混凝土 1、招标条件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沥青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石家庄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位于石家庄主城区北部,整体位于新华区。 工程于中华大街与北三环交叉节点新建组合式全互通立交一座。中华大街主路范围南起后太保路以南,全长 1277.932 米,其中主路 桥梁顶升段 183.965 米,新建高架桥梁段 1093.967 米(含涉铁段 173 米)。匝道共 计 9 条,总长度 5608.746 米,其中桥梁段长度 3940.852 米。中华大街辅路改造范 围南起太平河以北,北至翠屏路,全长 1546.081 米。 中华大街主路为城市快速路,标准段双向 6 车道,设计速度 60~80 公里/小 时;辅路为城市主干路,双向 4~6 车道,设计速度 40~50 公里/小时;立交匝道 单向 1 或 2 车道,设计速度 30~40 公里/小时。路面设计使用年限 15 年,路面结构计算荷载为 100kN(BZZ-100)。 2.1.2开竣工时间:2023年06月至2024年04月。 2.1.3合同金额:61483.11万元。 2.2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采购物资详细情况见附件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生产商出具委托代理书的商贸公司; 3.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分2包件招标。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包件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每个包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独立投标文件。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投标人因质量原因被地方相关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6日10:00至2023年12月13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帐户并经招标组织单位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0:00至2023年12月13日10:00。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六公司2023-6-北三环五期-29-沥青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514301838@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项目 汇款账号: 01071500001832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 月 日 1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26日 10时止, 2023年 12月26日 10 时开标。 5.2评标以供应链信息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为依据,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包件:0.00元整。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发布。(上述所有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7.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审部 8. 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21802 联 系 人:(仅发售标书) 位先生(公司) 联系电话:18723183123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514301838@qq.com 项目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柳辛庄立交桥东 联 系 人:周先生(项目) 联系电话:15563063088 电子邮箱:376252650@qq.com (位先生-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 8、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备注: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范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计量方式:以现场验收合格计数数量为准。 3、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 4、投标报价分出厂单价和运杂费(运杂费含运费、中转库费用、出库装车费及中转库至工地等费用)。 4.结算支付方式: 1.此次招标单价为综合单价,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90 日内,以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网银转账支付;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质期为物资结算完毕后3个月。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 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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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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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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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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