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翠屏区川云中路老旧小区整体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5292.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9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老师0831-87399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宾市翠屏区川云中路老旧小区整体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4:36:3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宜宾市翠屏区川云中路老旧小区整体提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川云中路老旧小区整体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发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3】2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宜宾市翠屏区发改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翠发改发【2023】284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翠屏区象鼻街道

 2.3 项目规模: 项目涉及老旧小区建筑约 118 栋、总长度约 5.5 公里,建设内容包括: 改造提升小区相关道路约12000 平方米、排水管网约 4500 米;改造小区停车位约 15000平方米并配套充电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外墙改造提升约43580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5952.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292.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并为市政公用工程类;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的有效证明材料、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以上人员须符合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2023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2023年08月1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   

编:   644000   

人:   邓老师

话:   0831-8739932

真:

 2023年08月1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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