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4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邵奇025585883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4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重新 挂牌)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20240930未偿本金总额(元)1,196,677,896.47
资产笔数(笔)489898未偿利息总额(元)588,794,873.91
借款人户数(户)52661未偿本息总额(元)1,785,472,770.38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873其他费用(元)0.00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530,231.51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33,905.03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37.77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60,816.06
五级分类情况可疑 468549 笔;损失 14125 笔;次级 7224 笔
核销情况已核销 489898 笔
担保情况概述信用 489898 笔
诉讼情况概述未诉 489898 笔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本金、利息即认定为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20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12-20 09:00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2024-12-20 10:00
延时周期(分钟)5
起始价(元)42,336,700.00
加价幅度(元)50,000.00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 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 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 2.符合《中国银 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 见》(银保监办发〔2022〕62号)的相关要求,仅限5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及其授权的分 支机构,不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3.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完成开户手 续;4.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并具备相关资质。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应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需提供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密承诺函及授权书(加盖公 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成功竞价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付清价款,受 让方原则上应在成功竞价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委托处置协议》,上述协议最终以出让 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交易价款一 次性划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以《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7.档案移交要求: 原则上双方应在签署相关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档案资料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具 体以上述协议约定为准。 六、其他要求 本资产包挂牌后,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以下内容: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监 管部门对受让方资质的有关规定,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出让方发布的转让公告、《资产转让协 议》及出让方向意向受让方指定邮箱发送的《资产委托处置协议》等文件,完全接受上述文 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出让方提供的文本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资产委托处置 协议》,没有任何异议。因意向受让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 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已按出让方规定对拟转让资产包内不良资产进行了逐户调查、依据 资产现状进行了价值估算并愿意承担后续的处置风险,意向受让方受让资产后不会因任何原 因向出让方及出让方的分支机构进行追索。 3.出让方已对拟转让资产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 揭示。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资产转让协议》及其附件、以及资产文 件和供投资者审阅档案所揭示的资产风险。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上述资产风险,并自愿承担 由上述资产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4.意向受让方同意按 出让方要求参与竞价,竞价期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平竞 争、损害转让方或者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与出让方个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转让方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否则其报价作废,取消其参与竞价的资格。 5.竞价结束当天,受让方应及时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对成交结 果进行确认。受让方在成功竞价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付清价款。逾期签约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并要求竞得者支付 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按应付未付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一 支付赔偿金,逾期超过15日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解除转让协议,如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解除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应再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6.意向受 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只能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置。意向受 让方承诺不再次将该资产包中资产对外转让,不通过暴力催收不良贷款,不委托有暴力催 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7.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应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和出让方保 密信息,防止发生相关信息泄露或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8.一旦资产包成交,包内资产 基准日后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基准日后发生的相关处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9. 受让 方受让不良资产后,须与出让方合作开展反委托处置业务,反委托处置方案及《资产委托处 置协议》在受让方出具保密承诺函及授权书后,由出让方联系人邮箱另行发送至意向受让方 授权书指定邮箱。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邵奇 联系电话:02558588344 电子邮件:lishaoqi@jsbchina.cn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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