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和财采政投决〔2019〕5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津和财采政投决〔2019〕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作出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和地址
投诉人: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南街31号
被投诉人1: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庆善大街9号
被投诉人2: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相关供应商:成都卫士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 二、基本情况
(一)投诉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日期:
1. 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2018 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采购项目编号: 0615-184118060797
2. 采购日期:
采购信息公告日期: 2018 9 29
评审日期: 2018 11 1
采购结果公告日期: 2019 12 30
(二)主要投诉事项:
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建设项目(变更)(采购项目编号:0615-184118060797(变更))中标公告-更正”,公示的《设备采购清单》中“六、边界接入安全系统——1、视频安全交换接入系统——关于性能及支持视频协议接入服务厂商数量”的两项技术参数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招标文件中关于该两项参数的要求为“吞吐量≥600Mbps”及“最大支持不超过4个厂商的视频协议接入服务”,中标方响应的设备制造商为“合众”,响应的设备型号为VG-310-B,关于以上两项参数的响应为“吞吐量≥600Mbps”及“最大支持4个厂商的视频协议接入服务”。而根据投诉人获得的视频安全交换接入系统设备制造商(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视频安全交换白皮书》盖章件中,关于设备型号为VG-310-B的产品中该两项参数的描述为“吞吐量≥240Mbps”及“最大支持不超过3个厂商的视频协议接入服务”,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悖于真实情况,属于虚假应标。
三、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
经审查,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执法机关名称和公告日期
1. 执法机关名称: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 公告日期: 2019 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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