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遴选丽泽书院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遴选丽泽书院修缮及周边
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单位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泽书院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2、项目地点: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
3、项目要求:完成丽泽书院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相关工程勘察设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人员应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3个月单位项目成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6.公司简介(原件)
7.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等)(复印件)
8.报价函
五、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并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审核其原件。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月9日17:3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市政府大楼十六楼1602室。
4.联系人:李学哲13976927745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
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单位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泽书院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2、项目地点: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
3、项目要求:完成丽泽书院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相关工程勘察设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人员应具有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3个月单位项目成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6.公司简介(原件)
7.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等)(复印件)
8.报价函
五、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并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审核其原件。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月9日17:3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市政府大楼十六楼1602室。
4.联系人:李学哲13976927745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