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清县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投资项目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862.9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cs0702g241212001001001
预算金额862.9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旭明0469-542261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筑慧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04518197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宝清县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投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CS0702G24121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宝清县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投资项目已由发改发【2024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劵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投资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县域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购消防救援队伍装备1407台(套)。包含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常规灭火器材、抢险救援装备及消防车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0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内容(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运输、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内的所有设备及有关的售后、培训等一切服务,上述设备需安装并调试成功。

2.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8,629,64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30日17 00分至2025年0107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优先使用保函形式交纳。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人民政府

电话:0456-5419163

招标人: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宝清县宝清镇胜利街414

联系人:李旭明

电话:0469-542261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筑慧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通三道街7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04518197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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