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号中心1号线光纤光栅信号处理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物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通号中心1号线光纤光栅信号处理器采购 项目编号: Y11017-21-07-060
拟定供应商: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直接谈判
二、采购项目概况
鉴于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为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曾采购的 光纤光栅信号处理器 物资供应商,为保证系统设备的完整性、匹配性及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甲方拟向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单一来源直接谈判方式采购原厂家物资。
三、异议处理
如异议人对甲方采购项目或采取单一来源直接谈判方式进行物资/服务采购有异议,异议人可自本采购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发送至甲方异议受理邮箱,甲方自接书面异议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异议人回复意见。如异议人对甲方的回复意见仍有异议,可向投诉受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对于异议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按甲方相关流程办理。
四、 报名
1. 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其经营范围或服务范围应涵盖所报物资供应或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 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在甲方以往项目中未违约、或未被甲方拒绝。
3. 供应商报名时需盖章并上传以下资料(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供甲方予以资格审查。供应商对报名时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合法,有权不予确认为合格报价人、或取消报价人资格、或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或取消中选人资格、或解除合同: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经济组织注册登记证书;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4报名申请表;
3.5增值税纳税人有效证明文件;
3.6满足本项目报名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7甲方按照供应商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对于甲方确认的报价人,甲方在武汉地铁运营采购网上进行确认;对于未成为报价人的供应商,甲方不向其说明不予确认的理由。
五、 其他
甲方对本单一来源物资采购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六、甲方联系方式
项目公告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7-83749690
项目联系邮箱:Xuqp11017@wuhanrt.com
异议受理单位: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采购部
异议受理邮箱:scwzb@wuhanrt.com 联系电话:027-83749904
投诉受理单位:运营公司纪检组
投诉受理电话:027-83749794、027-83749324
投诉受理邮箱:paichuyunyingjijianz@wuhanrt.com
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