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关于承揽夹江560机房光伏项目材料、设备标包2采购结果公示
材料
设备
金额
3.7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fasc02981
预算金额
3.78万元
招标公司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黄老师18990656553
中标公司
四川华欣丰圣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关于承揽夹江560机房光伏项目材 料、设备标包2采购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4>FASC0298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2>2: 中标人:四川华欣丰圣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788900 万元 二、其他: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4日,共5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 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 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党群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640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8990656553 电子邮件:62746629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坊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λ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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